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具体税目税率见财政部网站。
梳理发现,此次下调关税产品包括聚碳酸酯、环氧树脂、聚醚、聚酯、酚醛树脂、丙烯腈和聚乙烯等化工新材料,如下表所示。
其中涉及环氧树脂及相关产品有3类:初级形态的环氧树脂,以环氧树脂为基本成分的粘合剂,以环氧树脂为基本成分的溶于水介质其他聚合物油漆及清漆,如下表所示。以税号39073000,初级形态的环氧树脂为例,2017年从韩国进口量为5.93万吨,占总进口量21.6%,仅次于台湾35.7%,为第二大进口来源地。此次初级形态的环氧树脂关税由之前的6.5%降至6.1%,预计进口环氧树脂成本会减少1040元/吨。
此次调低韩国等地进口货物关税,理论上国内进口成本将有所下降,加上7月6日或对美国进口环氧树脂加征25%关税,势必将增加这些国家环氧树脂的进口量,利好国都、锦湖等大型树脂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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