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 2018-090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8月7 日,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必控科技”) 日常经营的需要,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必控科技担保事项的基础上, 公司拟增加为必控科技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 (含) 授信额度事宜提供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71% 。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266.3327 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盛杰;
成立日期: 2006 年 3 月 13 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85419150B;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 599 号天府软件园 D5 号楼 14 层;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节能设备、家用电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99.8998% 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必控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3.31 2017.12.31
资产总额 26,321 26,675
负债总额 9,283 9,770
净资产 17,038 16,905
资产负债率 35.27% 36.63%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营业收入 1,950 14,094
利润总额 389 3,322
净利润 417 2,85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机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 万元;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具体约定为准。
以上内容是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必控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支持必控科技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由于必控科技其他股东参股比例较小,故没有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履行担保程序,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2、 公司为必控科技提供担保,必控科技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 《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次公司拟增加为必控科技提供不超过 2,800 万元 (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和符合必控科技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3,500 万元,占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98% ,占公司截止 2017 年 12月 31 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4% 。 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6,300 万元,占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3.57% ,占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 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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