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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2019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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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公示了关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等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1日。
征求意见稿中《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内容如下:
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网站附件2)并反馈至工信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标立项公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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