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6.520, 0.59, 9.95%) 公告编号:2019-040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孙红梅女士的辞职报告,孙红梅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孙红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孙红梅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聘任周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乐美彧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周军先生与乐美彧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周军先生与乐美彧先生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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