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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来源:互联网2020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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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岳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10,0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63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635%。
  
  公司监事徐芳琴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429,2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0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2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0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0年1月9日,根据公司2019年9月11日发布的减持预披露公告(2019-070)确定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在本次减持期间,王岳法先生和徐芳琴女士未进行股份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主体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王岳法先生、徐芳琴女士在本次减持期间届满前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股份、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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