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的《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
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1号),公司被列入“广东省2020年第
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证书编号:GR202044002970,发证日期为2020年12
月1日,有效期三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将按照该文件打印并颁
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
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0年至2022年)
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公司2020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