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由江门市新会古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崖门水道(银洲湖水道)。
(2)废气:本项目拟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有机废气的点位(灌装口、冷凝器回收后排放的不凝性酯化废气、回收醇精馏工段产生的工艺废气、反应釜抽排废气、大小储罐呼吸等)采用规范合适的收集系统收集和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废气引至末端治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拟针对生产线的动静密封点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减少泄漏的无组织废气;回收醇精馏工段产生的工艺废气由于产生量较少,暂无配套收集处理设施;拟对污水处理站的调节池等可能逸散恶臭的池体设置密封盖抽风系统,废气引至末端治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末端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末端治理装置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系统;拟对主要产生投料废气的投料口设置微负压抽风系统,废气引至末端治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配套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优质设备、安装消声减震装置、优化平面布局等措施削减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项目报废的外包装材料(不沾有危险化学品)、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包装材料定期委托废品回收站清运,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容器、有机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滤筒、废溶剂、废水处理站污泥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先作为危险废物收集管理贮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建设项目使用的原料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有泄漏等风险事故,该事故发生概率较低,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建设单位将采用严格的国际通用的安全防范体系,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规程、作业规章和应急计划,并在各关键环节配备在线监控、预警和应急装置,在出现预警情况时能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时有相应的风险应急措施。建设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项目对环境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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