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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新规,8月1日起实施!

来源:林中祥胶粘剂技术信息网2022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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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危险品运输又有一波新规实施,涉及最新限行、审车、通行费用……详情如下:

浙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条例修订

近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决定(草案)》。新《条例》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不仅将对危险货物运输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的措施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而且将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的经验推广到班车客运和包车客运。

《条例》明确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按照规定将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和从业人员、承运车辆等信息上传到道路运输监管平台。

《条例》规定包车客运车辆、三类以上客运班线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农村客运车辆、客运出租车、冷藏保鲜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终端设备。

 

山东东营危化车限行

8月1日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部分区域及路段对危化品运输车限行。

 

限行区域:

 

港东一路(含)以东、海滨路(不含)以西、港城路(含)以北、海港路(不含)以南;港东一路(含)以西、东港路(不含)以东、港城路(不含)以北、海港路(不含)以南。

 

以上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京藏高速河北段危险品车禁行

8月6日起,京藏高速公路97KM+570M至京藏高速公路69KM全时段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如需从上述路段通行,可绕行京新高速公路或110国道。

宁波危险货物运输车限行调整

自8月20日起,浙江宁波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市区道路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00:00-24:00,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G1504宁波绕城高速公路所围成的封闭区域内道路通行(宁波绕城高速公路除外)

 

2、00:00-24:00,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S5杭甬高速公路(高桥枢纽-宁波东枢纽段)和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宁波东枢纽-五乡枢纽段)通行。

货车可在全国开展异地检测

近日,交通运输部组织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车规》)进行了修订,与卡友们相关的内容如下:

 

1、进一步完善“三检合一”检测数据共享及网上年审要求。明确货车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异地检测。明确网上年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增加了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应当符合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技术标准及实车核查要求,在用车辆转籍过户实车核查要求,以及车辆报废退出要求,切实保障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关注危化镖局,了解最新危运政策。

 

3、细化车辆维护作业项目要求,对二级维护实施分类管理,推动落实企业车辆维护主体责任,减轻运输经营者负担。

河北25条段高速通行费优惠

近日,河北印发通知,决定自7月25日至8月31日,在全省开展高温天气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对通行邢衡高速邢台段、京承高速京冀界至承德段、京张高速、太行山高速邢台段等25条段高速公路(详见试点路段表)的1至6类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在20:00至次日06:00时段,在现行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通行费减免政策、ETC优惠政策等基础上,再给予减免通行费5%的优惠。

 

详细路段如下:

危险品运输新规,8月1日起实施!

危险品运输新规,8月1日起实施!

 

 

 

 

两部门开展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两部门联合开展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重点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防疫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

 

整治重点:

①公路、水运、铁路等领域,重复收费、违规收费、未严格执行治超联合执法政策依然单独处罚等问题;

②严禁有关单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

③督促船公司、港口、堆场、货代等环节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整治,查处不按公示价格收费、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价格欺诈等行为;

④加强对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监管,查处随意增加信息服务费、会员费以及不合理压价等行为。

重点关注:

①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是否存在强制指定救援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违法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行为

②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企业是否存在未公开计价规则、抽成比例或会员费上限的问题等。

自查分为3个阶段:

①调查摸排阶段:2022年7月底前

②整改纠正阶段:2022年8月底前

③工作总结阶段:2022年9月10日前

深圳限行新规

近日,深圳交警公布两则货车限行新规,设计盐田、龙岗两区,8月1日实施。

盐田区:

1、将洪安路(东海四街至东海道)、东海四街(洪安三街至洪安路)等两条原大型货车夜间(22时至次日7时)禁行路段调整为大型货车24小时禁行路段。关注危化镖局,了解最新危运政策。

2、调整后,盐田区货车限行措施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梧桐山盘山公路、盐梅路(盐三路至环梅路)、盐三路、洪安二街(东海四街至北山道段)、东海道(洪安路至永安路段)、艺海路(含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大梅沙匝道-艺海路口)、环梅路、海边街、洪安三街(东海道至明珠大道)、洪安路(东海四街至明珠大道)、东海四街(洪安二街至洪安三街)、横盐公路(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西坑工业路)。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不含本通告内规定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的路段):

盐梅路(环梅路以东段)。

(三)每天22时至次日7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东海四街(洪安四街至洪安三街)、洪安三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洪安四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

龙岗区:

1、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横盐公路(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西坑工业路)。

2、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一)区域。

平湖中心区(平龙路-凤凰大道-高原路-隔圳西路-平湖大街合围区域,不含合围道路)。

(二)路段。

仙龙路、仙城路、富城路、跨布沙路南岭桥。

3、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天鹅路、雅南路

本通告内规定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的路段):

 

成都货车限行新规

近日,成都市发布通告,对部分货车在城区通行时间、范围、类型等作出了规定,通告有效期从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

2、全天24小时禁止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环卫车、混凝土运输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区域。

3、悬挂大型汽车号牌货车,每日7:00至19:30禁止通过收费站及互通立交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

4、外地籍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和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关注危化镖局,了解最新危运政策。

5、川A、川G货车,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之间区域道路行驶。

6、川A、川G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三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广东中山货车右行

中山交警发布通知,即日起,全面启动中型以上客货车右侧通行管控工作,严厉规范高速公路 大型货车行车秩序。

已对高速公路全面实施“分车型、分车道”行驶,重点加强 中重型货车(黄牌货车) 、 大中型客车(黄牌客车) 右侧通行管控工作,同时要求大件物体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桥梁时匀速居中行驶。

单向两车道路段要在右侧车道行驶

行驶在单向两车道路段,中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 应当在右侧车道行驶,在允许超车路段可借用左侧车道临时超车,超车后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驶回右侧车道。  

单向三车道以上路段严禁驶入最左侧车道

行驶在单向三车道及以上路段, 中重型货车 、 大中型客车 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三车道路段)或最右侧两车道行驶(四车道及以上路段),在允许超车路段可借用中间车道临时超车,超车后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驶回最右侧车道(三车道路段)或最右侧两车道行驶(四车道及以上路段),禁止驶入最左侧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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