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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房子胶水将用完却发现早过保质期

来源:林中祥胶粘剂技术信息网2012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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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承诺赔偿
      日前,消费者胡先生致电商报消费维权站维权专线6624315投诉,称装修房子买了两桶万能胶水,快用完了才发现胶水已过保质期。
 
      据胡先生介绍,3月15日,其雇请的装修工人在小河淮河路新大新市场一家名叫“飞达木业”的店铺购买了两桶“绿之凤”万能胶,胶水快用时,其妻整理胶水桶时,发现购买时该胶水已经过期。胶水桶上贴的产品合格证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0年12月27日,桶身上注明保存期为12个月,这样一算,购买当天已经过期了两个多月。
 
      门窗使用过期胶水,会不会有问题?胡先生随后仔细检查用这桶胶水装修的门窗及柜子,发现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松动起壳。
 
      胡先生随即要求商家处理,该店铺负责人高女士当即提了一桶新的胶水上门,准备作为补偿。胡先生拒绝了,“‘绿之凤’胶水贵阳地区总代理得知情况后,对此进行否认,认为我是用已用完的空桶来讹诈,表示只答应赔偿200元钱,并称拿两百块钱给你下个台阶,随便你告到哪里,找到3?15都是输的。”
 
      3月21日,该店铺负责人高女士告诉记者,之前没碰到过类似的问题,他们上门处理的同时,联系了“绿之凤”万能胶贵阳总代理孟先生,“客户要求赔偿1000元钱,但总代理只答应赔偿200元,要赔偿1000元,我就要贴800元钱,我承受不起。”
 
      经维权站调解,3月22日,该店铺同意赔偿胡先生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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