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胶粘剂和胶粘带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号召,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和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印发《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精神,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将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我会会员单位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于2015年内启动企业信用评价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的工作流程
2015年3月底前,协会完成行业信用评价方案的编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4月中旬,协会向会员单位发放“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申报截止日期为
6-7月份,完成申报企业的信息收集和核实、尽职调查,进行评级分析并撰写评价报告初稿。信用等级初评结果出来后,在一定渠道范围将初评结果公示。8月份评价结果报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备案、公告评价结果。9-10月份授予受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和国资委协会办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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