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酚A是聚碳酸酯合成单体之一。基于双酚A的一些性质,各国政府、科研机构、知名大学以及学术专家,从各自立场围绕双酚A展开了科学争论,在争论中聚碳酸酯饱受了很多误解。一些竞争者出于商业利益,大肆宣扬双酚A的危害性,在商品上特意备注“不含双酚A”,来打击聚碳酸酯材料的应用,变相证明所生产材料的安全性,借机宣传所生产的材料。
世界各国政府从科学角度出发,将聚碳酸酯材料列在可安全使用材料清单内,允许用于生产“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容器”等领域,从食品接触材料管理上对聚碳酸酯材料做到严控和公平性,确保食品行业安全性和制度的有效性。美国CFR第21章177章节有专门针对于聚碳酸酯的使用要求,该章节指出只要按照规定方法测定出聚碳酸酯中重点萃取物符合规定的限值就可作为“食品级”材料使用。不过鉴于婴幼儿属于敏感的特殊人群,为了确保绝对性安全和避免不必要的纷扰,提出了不得用于婴幼儿奶瓶的规定。但是这被一些商家恶意利用,作为自身市场宣传的手段,在所生产材料上特别注明“不含双酚A”,以此提升市场占有率。美国FDA官方为了制止这种恶意的商业竞争,作出了权威性说明“根据最新的安全性评估,双酚A在目前的食品中是安全的。基于对科学证据的持续性评估,继续认定双酚A在目前批准的食品包装和容器中的使用是安全的。” 明确说明了聚碳酸酯树脂可应用于除了婴幼儿奶瓶之外的食品接触制品中。
欧盟发布了塑料法规EU(No)10/2011《关于预期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该法规规定了双酚A 迁移量的限值为0.05mg/kg,只要符合这个要求,双酚A合成的聚碳酸酯树脂就准许作为食品接触材料进行应用。欧盟欧洲食品安全局对双酚A在食品接触方面做出了系统的科学论断:“对最高暴露人群(包括婴幼儿和青少年)来说,双酚A的暴露量仍低于安全限值(每日4μg/kg体重),这就说明在目前的膳食暴露量水平下,双酚A是不会产生健康危害的。这个结论同样适用于老人和产前婴儿”。
我国GB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树脂》和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生产》都批准聚碳酸酯可作为食品接触材料来使用。GB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对双酚A特定迁移量进行了规定。鉴于婴幼儿属于特殊的敏感人群,在卫生部2011年发布了禁止聚碳酸酯在婴幼儿奶瓶中使用的公告,但公告明确说明科学研究表明食品相关产品中的双酚A迁移量极其微量,尚未发现双酚A对人体健康的不良影响。双酚A允许应用在生产除了婴幼儿奶瓶之外的其他食品接触材料生产中。该公告完全出于预防性原则的采取的要求。
鉴于人们对于双酚A偏颇性理解,纠正人们的错误认识,为法规决策提供更可靠的依据,美国国立环境健康科学研究所和美国国家毒理学计划及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与2012年联合进行了“CLARITY-BPA”双酚A风险评估项目。该项目在2018年作出了草案报告和初步结论,强力支持双酚A在食品接触领域使用的安全性。
因此,综合可靠的有依有据的科学研究数据和世界各权威监管部门,证明双酚A型聚碳酸酯树脂可安全应用于食品接触制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