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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增REACH法规对十溴二苯醚的限制条款

来源:艾邦高分子2017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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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9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 2017/227,新增REACH法规附件XVII对十溴二苯醚的限制条款,规定混合物或物品中的十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得大于或等于0.1%。(EU) 2017/227将在欧盟官报发布二十天后生效,相关厂商有两年的过渡期以适应法规的变化。

  注:十溴二苯醚产品主要用作添加型阻燃剂,含溴量大,热稳定性好、阻燃效能高,用途广泛,适用作聚乙烯、聚丙烯、ABS树脂、环氧树脂、PBT树脂、硅橡胶、三元乙橡胶及聚脂纤维、棉纤维等的阻燃剂,具有添加量少、阻燃性强、热稳定性高的特点。

  缺点:因其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即使在停止排放之后,十溴二苯醚仍然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危害。此外,其低溴转化物具有神经毒性,长期暴露会影响包括人类在内的哺乳动物的神经系统。

  根据(EU)2017/227,附件XVII新增以下内容

  67. 十溴二苯醚

  CAS No:1163-19-5

  EC No:214-604-9

  1、2019年3月2日之后,作为物质不得生产或在市场上销售。

  2、2019年3月2日之后,质量分数大于或等于0.1%,不得用于生产以下产品或投放市场:

  a) 其他物质的组成部分;

  b) 混合物;

  c) 物品或物品的任意部分。

  3、段1和段2的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用途的物质、其他物质的组成部分和混合物:

  a) 在2027年3月2日之前,用于生产飞机;

  b) 用于生产以下产品的零部件:

  1) 2027年3月2日之前的飞机;

  2) 2019年3月2日之前,符合欧盟指令2007/46/EC规定范围的机动车,符合(EU) No 167/2013法规规定的农业和林业车辆和符合欧盟指令2006/42/EC规定的机械设备。

  4、段2(c)不适用于以下内容:

  a) 于2019年3月2日之前投放市场的物品;

  b) 根据段3(a)生产的飞机;

  c) 根据段3(b)生产的飞机、机动车、机械设备的零部件;

  d) 符合欧盟指令2011/65/EC规定的电子电器产品

  5、对于本条目关于“飞机”的定义如下:

  a) 根据欧盟法规(EU) No 216/2008规定的型号或者国际民航组织(ICAO)缔约国国家法律批准设计的型号生产的民用飞机,或者已经取得由ICAO缔约国发布的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8规定的适航证;

  b) 军用飞机。

  从3C电子行业来看,苹果、三星、惠普、戴尔等公司均承诺逐渐停用溴系阻燃剂,要求严格的甚至规定:Br<900ppm;Cl<900ppm;Br+Cl<1500ppm。

  阻燃材料的无卤化势在必行!无卤阻燃剂中氢氧化物阻燃剂、膨胀型阻燃剂和磷系阻燃剂是其中的代表,由于其热稳定好、高效、抑烟、阻滴、安全、无毒、对环境基本无污染,在阻燃材料中将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将逐渐代替卤系阻燃剂。采用一定的技术对无卤阻燃剂进行处理使得阻燃剂的阻燃效率达到更好,如纳米技术,超细化包覆技术。

  而这次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 2017/227,新增REACH法规附件XVII对十溴二苯醚的限制条款,规定混合物或物品中的十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得大于或等于0.1%。势必会进一步影响卤素阻燃剂的应用,并且根据我国对于环保问题的重视情况来看,政策也会让无卤阻燃材料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欧盟新增REACH法规对十溴二苯醚的限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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